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杭州市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经研究,市商务局起草了本意见,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市商务局办公室(1309室)

联系电话:0571-85257687

电子邮箱:a16751562@163.com

附件:杭州市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杭州市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杭州数字贸易先发优势,积极发挥数智政府引导作用,以消费促循环、以平台通链路、以数字谋转型,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智化改革为牵引,实现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高水平衔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形成10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100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新增1千亿销售规模。

二、促进国内循环

(1)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地标商圈、步行街、历史风情街区等品质化智慧化改造,制定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方案,打造杭州夜地标,加快形成“10+X”夜间经济空间布局。实施《杭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开展“杭州数智消费嘉年华”活动,提升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个性消费等供给,争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试点城市,打响“新消费·醉杭州”品牌。(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2)打造“数字消费之都”。顺应品质化数字化消费升级新趋势,推进“双街示范”工程和新零售示范之城建设,协同推进杭州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和数字人民币亚运场景应用落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举办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探索直播电商领域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人才发展有关举措的操作办法(试行)》, 支持直播电商发展。(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3)发挥新模式新业态作用。推动商品市场创新融合发展,组织开展省内外产销对接、市场对接等活动,进一步优化商贸流通循环体系。加快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不断提高商贸流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统筹使用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支持全球性、全国性知名品牌在杭州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持续开展中国(杭州)美食节、杭州餐饮业“六名”工程评选、杭帮菜国内外美食推广交流和“舌尖上的杭州”厨神争霸赛等活动,推动杭州餐饮业提档升级。发展社区商业,加快打造“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的社区生活服务圈。(市商务局)

三、优化外贸布局

(4)稳住外贸基本盘。巩固欧美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和RCEP新兴市场,举办10场以上“线上一国一展”为特色的“海外杭州”境外展会,精心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以及浙江省出口网上交易会。扩大“杭信贷”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惠及面,力争实现5亿元的放款目标。继续开展省级出口品牌和市级出口品牌培育和认定,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迭代升级“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管理系统,打造数字外贸服务平台,深化外经贸综合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加强贸易摩擦风险应对防范,提升“四体联动”应对贸易救济预警和产业安全监测。(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5)优化国际投资布局。出台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地采取“一区一策”方式做大外贸出口增量,探索发展保税维修,积极扩大二手车出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交流合作,重点推进泰中罗勇工业园、中柬国际农业合作示范园、文莱大摩拉岛石油炼化园二期建设。参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商务局、市投促局)

(6)建设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创新应用。依托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基础+创新”的工作任务模式,形成整合多渠道信息资源的大数据集成平台,实现跨境电商B2C秒级通关及跨境零售进出口“一次申报、全程使用”。建立大数据以及E揽全球创新项目服务平台(e-Box平台),为跨境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路服务。(市商务局)

四、优化双循环环境

(7)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畅通。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试点,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在国内外多元多点布局,协同发展,实现独立自主和风险可控。加快“未来工厂”引领的智能制造创新发展,在先进产业集群、外贸出口转型升级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基础上培育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发展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商务会展等高端服务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8)加快构建现代智慧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全国、全球布局,支持物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等数智化改造,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做强城乡数字化配送网络,支持建设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支持企业共建共享公共海外仓,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和商贸枢纽型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9)推进内外贸市场有效贯通。支持参与“浙货行天下”,不断丰富出口产品国内营销渠道,鼓励创建自有线下线上销售平台。发挥新时代浙商优势和海内外协会商会等作用,拓展国内国际营销网络,建立出口转内销服务联盟。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渠道,开设内外贸一体化专区,开展“外贸企业上线直通车”、“百网万品拓市场”、“浙造好物”、“春雷计划”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重点贸易促进平台作用,借助广交会、进博会等国内重点进出口展会开展组展招商工作,积极参与内外贸融合交易会,推动外贸进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市商务局)

(10)推进高端要素高效协同。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发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在空白领域探索研究先进适用标准,促进国内国际标准互认。深化杭州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支持企业做强总部和全球布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数字安防、纺织服装、新材料等领域新增 10 家左右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能源管理、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品质管控、危化品监管等特定环节场景,培育 10 家特定环节平台。支持垂直电商平台向工业互联网平台转型等。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提升杭州滨江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际竞争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1)加强双循环品牌建设。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指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入驻“三同服务在线”平台。鼓励引导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等多元经营战略转化,积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进一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扩大“品字标”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开展“领跑者”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双循环示范企业,征集推广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2)加大政府采购扶持力度。组织杭州外贸企业入驻浙江省外贸企业内销专属销售平台——浙江内销馆,参与承接全省政府系统采购业务订单。筛选品质优良的外贸企业内销商品进入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政府机关优先采购外贸企业优质内销产品。(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13)加大办展支持力度。梳理一批不同行业的境内专业性展会名录,在各大展会内部搭建杭州内外贸一体化专题展,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展会,有效搭建国内销售渠道。鼓励办展企业(机构)多办展、办好展,更好地服务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市商务局)

五、打造数字贸易

(14)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重点围绕数据可携带权、使用权、收益权,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生产、确权、流通、应用和收益分配机制。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审慎推进公共数据市场化运用,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提升交易监管水平。大力建设杭州城市大脑产业协同创新基地,鼓励市场、社会主体利用数据要素开发数字化创新应用,促进数据资源要素价值转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稳妥推进数字货币在公共收费、电子商务等场景的试点测试。(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5)推进数字展览应用升级。深入贯彻《杭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完善《杭州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配合省级部门做好浙江网上交易会、浙江服务贸易云展会和“浙江名品”系列展览会,建设各类线上展馆展厅。大力推动实体展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重点推进杭州大会展中心项目规划建设,提高展览场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数字社交媒体在展览服务中的应用。(市商务局、市商旅集团)

(16)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服务贸易,使物流、客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更畅通更便捷。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高附加值转型升级,加快信息服务、技术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探索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数字商品贸易,提升国际影响力。(市商务局) 

(17)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支持各类产业主体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创新,推动原有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联动发展。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化、品质化发展。壮大跨境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在境外新设平台,鼓励自建行业性垂直平台,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探索建设以供应链合作为主的B2B 国际贸易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发展C2M 等新模式。推进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市商务局)

(18)建设数字贸易高能级平台。大力推进数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着力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示范园区,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大力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成为跨境电商示范中心,加快1210、9610、9710、9810 等多种形态跨境电商模式落地。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强数字贸易园区基地。(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六、工作保障措施

(19)优化贸易发展生态。依托信用“531X”工程2.0版,加快推进内外贸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加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创新技术手段,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体系,营造安全可信交易环境,完善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构建智慧化供应链体系,建设数字化港口,建立智慧口岸通关与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2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提升企业创新发展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积极性。加强并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立法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统筹推进指示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和源头保护,争取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市市场监管局)

(21)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内外贸的信贷支持,依托内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覆盖面,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加强各险种协同支持,开展政策性内贸信用保险产品试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银保监局)

(22)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科技等政策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区域+项目清单”方式,对示范试点主体予以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3)鼓励开展先行先试。支持结合地方特色和重点产业,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的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试点,率先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方面探索创新。(市商务局)

(2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推广“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相关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大力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市场环境、渠道建设、管理运营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符合本意见和我市其他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国家和省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自2023年 月 日期施行(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征集部门:杭州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10 截止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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