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将起草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51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芹北路3号发展和改革局305办公室),联系人:吴万鸿,联系电话0570-6510783,电子邮箱123048683@qq.com。

 

 

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510


《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补充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突出招大引强,规范服务业税源项目“一事一议”,现对《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开政发〔20226做补充完善,以下4类服务业税源项目可启动一事一议:

1.新引进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工业项目的配套服务业税源项目;

2.新引进的单个服务业企业。企业承诺年地方综合贡献500万元(含)以上,达到标准即升规入库,并连续3年年均地方综合贡献不低于300万元;

3.新引进的服务业平台企业。平台承诺年地方综合贡献汇总800万元(含)以上,每年培育3家(含)以上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并以服务业企业为主,个体工商户家数不超过200家;

4.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的服务业税源项目。

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审议新引进服务业税源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贡献及企业相关诉求,提出政策意见,并对协议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第一、四类服务业税源项目需由招引单位及县发改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进行审定第二、三类服务业税源项目仅需通过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审定。经审定通过后,招引单位及县发改局与客商商定具体事项,正式签订协议,并报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存档。

本补充意见自2023XX日起施行,202311日至2023XX日起参照执行。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10 截止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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