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犬类管理,全面维护镇域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场口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了《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文明养犬治理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2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镇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0571-63571132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百丈畈1号 传真:0571-63571977
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文明养犬治理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场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文明养犬治理范围的通知》起草说明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文明养犬治理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场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文明养犬治理范围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