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嵊州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更好地发挥嵊州市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对原《嵊州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嵊州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修改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嵊州市财政局。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嵊州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刘钧、夏君平;联系电话:83331200、83119128。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5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

附件:嵊州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嵊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9日


征集部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5-10 截止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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