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出口,培育外贸新动能,带动汽车消费和产业升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浙江省商务厅联合相关省级部门起草了《浙江省二手车出口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反馈至浙江省商务厅。(联系人:曾王栋,电话:0571-87051310)。
浙江省二手车出口管理办法试行(二次征求意见稿)(1).doc
http://zcom.zj.gov.cn/art/2023/6/7/art_1229351984_58941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