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6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根据《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安排》和《2020年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财政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形成了清理结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网页、书信等方式反馈。
征集日期: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3日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575-85209844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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