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台政办发〔2022〕45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台司〔2023〕8号)及《天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天台县司法局组织起草了《天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2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司法局,联系人:许威,联系电话:0576-83173083。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司法局,邮箱:ttzhfz@126.com。 天台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
天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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