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衢江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2022〕37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将《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将衢江区行政区域内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浮石街道办事处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单位和公众可以在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发达至:669658581@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衢州市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衢州市衢江区文苑路2号),邮政编码:324000,并在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吴莹 电话:18158709839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将衢江区行政区域内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浮石街道办事处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将衢江区行政区域内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浮石街道办事处行使。现就浮石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浮石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智慧新城管辖的范围除外)以自身名义行使公安、建设、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文化旅游、广电、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12个领域100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具体事项见附件。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衢江区原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2023年9月1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衢江区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衢江区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衢江区浮石街道浮石花苑三区314号,联系电话:0570-2295836,投诉监督电话:0570-12345。 附:浮石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浮石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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