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关于 《开化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开化县司法局现将《开化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县司法局。

开化县司法

2023年4月11

 

(联系人:陈姝雯,电话:0570-6521520,邮箱:475460543@qq.com,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北路8号。)


意见反馈: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3/5/13/art_1496889_59039085.html


  

开化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财政贴息方案

(征求意见稿)

 

扎实推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又好又快落地,争取更多的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等低成本资金投放开化,结合《关于印发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的通知》(衢金融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3年底,全县各类专项再贷款总额新增1亿元以上。

、支持对象

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见附件1)。

贴息条件

(一)贴息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金额

(二)利息要求。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5%。运用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物流专项再贷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贴息标准。县财政统筹安排80万元预算,按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金额不超过0.5%给予贴息补助,已享受财政贴息的,贴息标准不足0.5%的给予补足,超过的不再享受本次贴息。若超过预算安排,则按同比例调整单家金融机构贴息金额。

、资金申报

各金融机构以在开化县一级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为单位,将经县人行审核后的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情况报县金融服务中心,提出财政贴息申请。金融机构应于20237月底前提出贴息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申请表;

2.金融机构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放贷款明细表;

3.贷款协议合同文本、贷款到账凭证复印件及其他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职责分工

(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贴息资金的审核兑现,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将金融机构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企业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评价。会同县财政局、县人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人行:负责统筹做好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资金向我县倾斜。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安全、合规、有效。审核金融机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放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财政局:负责贴息资金预算统筹安排。

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2.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申请表

3.金融机构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放贷款明细表

附件1:

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银行业

金融机构名单

金融机构货币

政策工具

支农、支小再贷款

科技创新再贷款

物流专项再贷款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

开化农商银行




工行开化支行


农行开化县支行


中行开化支行


建行开化支行


邮储银行开化支行



























 

附件2

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申请表

20231-6月

 

填报单位(盖章):

 

 

 

 

 

 

 

年度服务企业家数(家)


申请贴息总金额(万元)


具体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情况:

 

 

 

 

 

县人行

县金融服务中心

 

 

 

 

 

 

 

 

 

(盖章)

   

 

 

 

 

 

 

 

 

 

(盖章)

   

填表人(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附件3:

金融机构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放贷款明细表

 

填表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盖章):

序号

借款人

借款人类别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贷款金额

(万元)

对应再贷款种类

贷款

利率

合同

文号

提款日

到期日

还款日

实际贷款天数

日均贷款金额(万元)

1













2













3













4

























合计













 

注:1.实际贷款天数为在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贷款的实际天数。

2.日均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实际贷款天数/181。


关于开化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财政贴息方案》和《开化县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方案》的汇报

 

为有效发挥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争取更多的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等低成本资金投放开化,促进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县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县人行、县财政制定了《开化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以下简称“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和《开化县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方案》(以下简称“碳账户财政贴息”),现将制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一)市级政策出台情况

1.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2022年12月,市金融办、市人行、市财政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的通知》(衢金融发〔2022〕18号),市级财政安排400万元预算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争取到的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金额进行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2.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方案。2022年4月,衢州市出台《“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版)》(衢经信转升〔2022〕17号),2022-2024年每年分别从大科创资金中安排400万、500万和600万用于上一年度发放的碳账户贷款贴息,助力减碳低碳绿色发展,各县市参照执行。

(二)其他县市区政策出台情况

常山金融服务中心、人行、银保监组、财政于2022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助企纾困稳经济的若干意见》,意见第二条明确“县财政对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但未明确具体方式,目前也暂未开展补助。意见第三条参照市文件“2022-2024年每年分别安排50万、60万、70万用于上一年度发放的碳账户贷款贴息”,目前已完成拨付50万元。江山金融服务中心、人行于2023年2月联合印发《江山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对使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放的贷款安排风险补偿资金45万元,按贷款金额的1‰予以风险补偿。对碳账户金融贷款安排风险补偿资金100万元,按贷款累计发放金额的1‰予以风险补偿。龙游金融服务中心、财政于2022年5月联合印发《龙游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激励方案》,试点奖补资金中给予当年碳账户贷款补助100万元。柯城、衢江市级政策已覆盖。

二、政策制定内容

(一)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

1.绩效目标:到2023年底,全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总额新增1亿元以上。数据经县人行测算确保可以达到,主要是支农、支小再贷款。其他再贷款属于阶段性工具,主要看有没有合适的项目,同时接下来是否会出新的工具也未可知,因此目前无法预测。(此外,由于浙江省要求对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5%低于央行5.5%的要求,以及随着经济企稳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增速任务下调,银行对申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积极性会降低,因此多地都出台了贴息政策。)

2.支持对象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支农、支小再贷款适用对象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我县只有农商行,其他再贷款为工、农、中、建、邮储5家银行。

3.贴息范围根据审计、司法意见,由于经费来源为2023年省专项资金,因此贴息范围必须为当年。又由于省级资金使用进度要求最好8月之前完成拨付,因此贴息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金额此外,市里是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争取到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贴息,我县是按照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贴息,包括去年下半年发放的今年上半年在用的金额。因为我县只补半年,按照日均余额更能体现实际发放情况

4.利息要求基本参照市文件“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5%。运用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物流专项再贷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于碳减排支持工具已包含在碳账户中,因此删去。

5.贴息标准:基本参照市文件“县财政统筹安排80万元预算,按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金额不超过0.5%给予贴息补助,已享受财政贴息的,贴息标准不足0.5%的给予补足,超过的不再享受本次贴息。若超过预算安排,则按同比例调整单家金融机构贴息金额。”据人行初步测算,不考虑今年新增的,去年6月份以来发放今年1-6月在用资金日均余额就有5亿元左右,按市里年度0.5%的标准,半年度0.25%计算,实际需要125万元左右。考虑到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中还要对碳账户、政策性担保进行补助,因此商定为80万元。以今年上半年5亿元日均余额计算,实际半年度贴息比率为0.16%,未超过市标准。

6.资金申报:参照市文件以在开化县一级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为单位,于20237月底前提出贴息申请,所需提交申请材料详见文件。

7.职责分工:参照市文件由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行、县财政局各司其职做好落实。

(二)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方案  

1.绩效目标:到2023年底,全县碳账户贷款余额新增3亿元以上。2024年底,力争全县碳账户贷款余额新增5亿元以上。该数据经县人行测算可以达到。

2.支持对象:参照市文件,为县范围内碳账户主体发放碳账户贷款(含企业、个人)的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3.贴息条件

1)贴息期限及资金预算。根据财政、审计、司法意见,贴息期限暂定2023年、2024年两年,不超过市里期限。县财政每年分别安排50万元、60万元用于上一年度发放的碳账户贷款贴息。截至去年12月底,我县碳账户贷款余额25亿元,补助50万元,对应贴息比率为万分之二0.02%,衢州市本级碳账户贷款余额为112亿元,补助500万元,对应贴息比率为万分之三点五七(0.0357%),未超过市标准。2023年年底,我县碳账户贷款余额至少达到28亿元(实际肯定会超过),补助60万元,对应贴息比率为万分之二点一四(0.0214%)(实际肯定会小于),衢州市市本级今年目标值暂未确定。

2)贷款要求。碳账户贷款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贷款主体碳账户贴标情况(个人为碳账户积分情况),对贷款主体在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支持的贷款

3)贴息标准。参照市文件,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碳账户贷款在全县总额中的占比对应给予财政贴息。

4.资金申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每年的5月底前提出上年度贴息申请,具体流程及申报材料基本参照市文件执行。

5.职责分工:参照市文件由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行、县财政局各司其职做好落实。

 

附件:1.《开化县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送审稿)》

2.《开化县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方案(送审稿)》

      3.《关于印发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方案的通知》(衢金融发〔2022〕18号)

4.《“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版)》(衢经信转升〔2022〕17号)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1 截止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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