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实施行政强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我局编制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信函邮寄:莲都区括苍路599号,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收,邮政编码:323000。 2.联系电话:0578-2781261。 3.邮箱:394953879@qq.com。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8日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wps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附2.关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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