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关于印发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底线要求”20条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引导举办者依法办园,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加快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优质普惠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越城区教体局起草了《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出20条“底线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2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郑潇琼,电话:0575-85132973,电子邮箱:229340074@qq.com

邮寄地址: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10楼区教体局(邮编:312000)。

20230427越教体〔2023〕号(关于印发越城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底线要求20条).docx


征集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27 截止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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