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学校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形成《宁波神舟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zjnb6363@163.com;
  2、传真:89186367;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2412房间;
  4、联系电话:89186367;联系人:史文;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5月2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宁波神舟学校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学校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定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如下:
  一、学费标准(基准价)拟定为1625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
  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方案拟在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征集部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26 截止日期:20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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