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宁波市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浙江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我委起草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反馈方式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1.传真:0574-89183138;2.电子邮件:nbzdb@163.com。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权;联系电话:89186803 附件: 《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