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关于编制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和年度目录的通知》(杭富依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富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将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富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 一、征集范围 (一)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二、征集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相关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来访、信函等各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忠禹 17300986605 邮箱:294248764@qq.com 地址:富阳区龙门镇大桥畈1号 邮编:311408 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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