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上城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通过邮寄纸质材料至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新大楼东207室。 受理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5月3日 联系人:蔡旻 联系方式:0571-89500578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新大楼东207室,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附件:上城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上城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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