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推动采购工作深入开展,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义政发〔2012〕72号)、《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采购管理的通知》(义农〔2021〕7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了《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义乌市后宅街道城北路N21号后宅街道办事处3号楼411室,邮编:322008。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7824144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骆兰芳 联系电话:0579-89907825(工作日时间) 附件: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 义乌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关于下发《规范后宅街道政府和村级组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