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200号)精神,我们在调查研究、数据测算、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拟定了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7733622@qq.com。 2、信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 3、电话:89186863;传真:89183931;联系人:郑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