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委托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为推进整合基层执法力量,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现将衢江区行政区域内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浮石街道行使(智慧新城管辖的范围除外),包括公安、建设、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文化旅游、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11个领域100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划转给浮石街道后,相关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在该区域内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并且成立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二、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号楼1单元9F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057054409 邮箱:565020877@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告,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一)对该方案实施的态度; (二)该方案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该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4月10日-4月17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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