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国性天然气供应紧张及冬季用气高峰来临,今冬明春上游供我市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8〕528号)及《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甬价管〔2015〕24号)精神,我们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拟定了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7733622@qq.com。 2、传真:89183931。 3、信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 4、电话:89186863;联系人:郑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
宁波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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