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梧桐街道推动批零住餐行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梧桐街道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鼓励辖区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提质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根据《桐乡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梧桐街道起草了《梧桐街道推动批零住餐行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反馈至梧桐街道经发中心,联系电话:0573-88983035。


附件:

梧桐街道推动批零住餐行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梧桐街道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鼓励辖区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提质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加快培育规模企业

1.对批零住餐企业首次实现月度新增纳入限上(批发业营收达到1亿元)并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入库的,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分别再奖励2.5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

二、推动企业加速升级

2.批发、零售企业年度销售额前10名且实现同比增幅10%及以上的,各奖补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前5名且实现同比增幅10%及以上的,各奖补3万元。

3.批发、零售企业年度销售额分别达到1亿元、5000万元且同比增幅前10名的,各奖补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且同比增幅前5名的,各奖补3万元。

三、大力支持市场发展

4.鼓励各类商业综合体、市场共同推进企业纳统工作,对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内,当年度每增加1家限上月度纳统企业入住的,给予商业经营管理单位1万元奖励。

5.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对当年度实现连锁经营并成长为规模企业的,经认定后奖励5万元。对现有连锁经营规模企业,当年度每新增1个销售额(营业额)统计到总部的直营店,经认定后符合奖励1万元。

四、促进企业注册落地

6.现有工业企业新设立贸易企业,批发业当年度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零售业当年度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并月度纳统的,奖励5万元。

7.新设立的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五、鼓励企业财政贡献

8.批发、零售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前10名且实现同比增幅10%及以上的,各奖补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前5名且实现同比增幅10%及以上的,各奖补3万元。

9.批发、零售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分别达到50万元、30万元且同比增幅前10名的,各奖补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入库税额达到10万元且同比增幅前5名的,各奖补3万元。

六、扶持小微单位提升

10.鼓励发展提升个体及样本单位,对批零住餐业大个体单位、限下样本单位,当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幅10%及以上的,奖励3000元;增幅20%及以上的,再奖励2000元。

七、其他事项

1.本措施适用于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梧桐街道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批零住餐业企业。

2.本措施与本市其他相关扶持政策有重复或高低的,按“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补。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同时符合本措施第二大项及第五大项内相关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补。

4.企业获得的各类奖补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实际地方综合贡献总量。

5.企业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除追回奖励资金外,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梧桐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符合本措施的企业,可向梧桐街道经济发展中心申报奖补。梧桐街道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拨付。

梧桐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1日



征集部门:桐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2 截止日期: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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