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平区学前教育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平区学前教育后评估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后评估的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4月24日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临平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1-89530927电子邮箱:262984722@qq.com

通信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928号世纪大厦A座2312室,邮编:311100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学前教育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学前教育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与临平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品质学前教育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原则,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品质等举措,全力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建成公益普惠、优质均衡,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名优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保教质量全面跃升,办园特色明显增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普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逐步实现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期盼。

二、主要任务

(一)拓展资源

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区学前三年户籍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8%以上,确保适龄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临平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能就近(相对就近)入园;积极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提升质量

加快优质资源提升速度,确保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覆盖均衡,到2023年底,全区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省一、二级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9%以上,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70%以上;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推进幼儿园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

(三)强健师资

优化学前教育师资准入标准,教师持证率达10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99.5%以上,本科学历占比达65%以上;积极推进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到2023年,重点培养1-3名省市一流名师,建设1-3个特级教师工作室和3-5个名园长(名师)工作室。

三、重点工程

(一)学前教育“双品”建设工程

1.品质引路,提升学前教育办学综合实力

(1)完善等级评估创建机制。借助阶梯式、循环式等级评估和现代化幼儿园创建机制,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缩小公办园各园区间、公办与民办普惠间的质量差异。到2023年底,新创建省现代化幼儿园5所、省一级幼儿园12所、省二级幼儿园25所,开创以现代化幼儿园为标杆,以省一级幼儿园为龙头,以省二级幼儿园为主体的优质学前教育新局面。

(2)建立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探索并建立保教质量评估机制,尝试开发教育质量评价工具,过程与结果结合,数据化评价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课程实施和保教行为,实施质量闭环管理,落实保教质量过程监控,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

(3)优化互助共同体工作机制。进行公民办“一对一”结对,确立现代化幼儿园与省一级幼儿园、省一级幼儿园与省二级幼儿园、省二级幼儿园与薄弱园分层互助共同体机制,明确帮扶任务,做好辖区内互助共同体常态化帮扶跟踪督查,定期开展活动,定期展示成果。

2.品牌护航,打造学前教育多元品牌特色

(1)组建品牌园打造项目组。重品牌创建,加强与高等院校、特级教师团队之间的合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成立品牌园打造项目组,打破园际壁垒,打造“高校+幼儿园”“特级教师团队+幼儿园”等办学新模式。探索形成“区域链”运作机制,构建“1+5+10”三级发展体系,即1个核心、5个项目组、10个基地园,组建区块化的发展共同体,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2)推进品牌“孵化”行动。推进课程品牌建设,各幼儿园聚焦园所发展基础,深化课程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定期梳理幼儿园课程改革经验与成果,邀请专家论证,展示和评选区精品课程;深化价值管理和品牌培育,提炼、创生、凸显优质园的管理文化品牌、后勤服务品牌等。力争到2023年,有3-5所在省市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幼儿园,全力提升学前教育品牌度和知名度。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

1.加大日常管理指导力度。着力加强对民办园规范办园的指导与服务。以制度规范为抓手,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督促民办园规范各项办学行为;以招生督查为抓手,严控民办园的学位、学籍以及合格师资的匹配,规范民办园的办园行为;以公民结对为抓手,输出公办园的优势资源,确保质量规范,以促进民办园的健康发展。

2.落实生均经费补助扶持机制。进一步制定临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关管理办法,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扶持机制,优化原有的生均经费补助程序,对其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的差额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正常运作,保持园所和教职工队伍稳定。

3.优化质量提升扶持策略。推进公办名园托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园管理共同体等方式,制定“一园一策”,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需求,提供园务管理、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优质资源,通过浸润式的指导手段切实提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力度。

4.启动派驻督学工作制度。在公办幼儿园有副校级及以上任职经历的干部中选任一批督学,派驻到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督学责任区和中心学校的统一指导下履行督导职责,帮助指导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师德师风工作机制建设、教育教学管理、财产管理制度建设等重要工作。

(三)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工程

1.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深度开展园长海外研修、跟岗研修等培训项目,提升园级干部管理能力水平。强化管理队伍梯级培养,健全年轻干部“好苗子”选拔机制和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培养机制,通过开展中青年后备干部专项培训、局机关跟岗实践、援建省份支教等活动,全力提升园级后备干部能力水平。到2023年,建成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幼儿园管理人才队伍。

2.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尝试探索高校培养机构与实践培养基地(幼儿园)合作,培养一批高端师资。创新名师工作室和青蓝导师带教机制,实施“新锐教师”“中坚教师”“首席教师”培养计划,定期举办区幼儿园教师素养大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通过三年努力,培养25-30名有专业影响力的区级精锐教师,20-25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副园长,3-5名有省市区影响力的优秀园长,公办幼儿园省、市、区名优教师占比力争达到20%以上。

3.推进保育员队伍建设。保育员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加强保育员上岗培训和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保育员专业化培养和定期培训机制,分层分片组织每年一至二次的专题培训;督促幼儿园加强保育员园本培训,提高保育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前教育信息智能建设工程

1.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将学前教育信息化纳入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健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学籍管理。

2.启动“学前教育资源库”建设。借助省、市在线智慧教育应用平台,为幼儿园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教育资源库,支撑幼儿园课程改革,推动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课程实施、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12%以上;确保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按时下拨各类专项及奖励经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2.完善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并确保覆盖到各级各类普惠性幼儿园。

3.完善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根据年度综合督导评估结果,按民办幼儿园新学年学籍人数,以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依据(具体以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为依据测算)给予一定补助,补助基准比例不低于20%;新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核定的办园规模给予一次性每班4万元定额补助;积极探索差异化扶持政策,并适当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

4.建立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上级文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探索制订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

(二)园舍保障

1.优化幼儿园整体布局,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综合考虑“三孩生育政策”、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以临平“南融、北创、东靓、西优、中兴”的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科学编制新一轮临平区幼儿园布点规划,继续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多渠道解决园舍问题,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政府整合办公场地等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三年内在招生热点区块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所以上。

2.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落实“五同步”原则,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积极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鼓励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开展嵌入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试点,有效解决幼儿园布局盲点问题,确保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与新增人口、分布相适应。

(三)队伍保障 

1.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公办幼儿园在教职工总量内,按规定配足配齐相关人员,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2.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依法落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按照省等级评估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收入。民办幼儿园要按照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要求,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学前教育特点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提高幼儿园教师职称比例,其中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10%。

3.加强保教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教师准入机制,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及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四)安全保障

依法规范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规章制度,提升幼儿园“三防”建设水平,确保师幼安全。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安全工作园长负责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改善安全保障基础条件,不断提高幼儿园安全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动发展。根据“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切实履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规划、投入、监管等职责,各部门和镇(街道)形成合力,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二)完善督查机制,确保实施到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实施行动计划的履职情况督查,完善学前教育绩效评估、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对镇(街道)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评项目。探索建立第三方审计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待遇等落实情况的审计与考核,确保财政资金的公共服务效能。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重视学前教育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重大改革举措以及科学教育规律,强化家长、社会参与学前教育的意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征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3 截止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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