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我局起草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前将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反馈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林华霞;联系电话:86780026;

  电子邮件:306690214@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402室。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的通告》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1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4-21 截止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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