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草拟了《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反馈至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龙泉市八都镇青年路17号)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孙梦丹

联系方式:15869503428;0578-7758593


附件: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7 截止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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