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草拟了《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反馈至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龙泉市八都镇青年路17号)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孙梦丹 联系方式:15869503428;0578-7758593
附件: 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八都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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