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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区对2022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以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下列20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因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因被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等原因,拟决定予以废止,现予公布。现将《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草案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区司法局(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区司法局法制综合科)。

联系电话:0574-89287433传真:89389759。

镇海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9日

关于公开征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


征集结果公示

截至2023年5月6日24时,共征集到有效意见1条,采纳1条。详见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纳情况说明.doc


征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9 截止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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