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丽水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评价办法》等规定,我局起草了《云和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苏 电话:5520251 邮寄地址:云和县城北路4号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附件: 云和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云和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云和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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