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3月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tdlyc@163.com。 联系人:柯鹏钦,电话:0571-88877345。 附件:关于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征集结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关于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2月2日 我要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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