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组付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13日至5月13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4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截止目前,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18楼市社保中心办公室,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sshbxsyglzx @163.com。
联系人:陶璟;联系电话:0579-82822060。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