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嘉善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征求意见稿)(原《编制全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1日下班前通过电子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73-89104403 地址:嘉善县嘉善大道58号 邮编:314100 电子邮箱:1213670425@qq.com 备注:我局已于11月11日至12月11日在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目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网址为:http://www.jiashan.gov.cn/art/2022/11/11/art_1229373860_5023520.html 《嘉善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起草说明.pdf 《嘉善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征求意见稿)(原编制全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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