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云旅游产业发展,助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529号)按程序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的文件精神,我镇起草了《大云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相关规定,现对《大云镇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14日前反馈至大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4666080 邮编:3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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