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金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发展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2〕58号)《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保租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dong.gov.cn/ ),对征求意见稿(草    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金东区住建局,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1965867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

联系人:梅星     

联系电话:057982179185

金华市金东区住建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金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4-13 截止日期: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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