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和《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嘉善县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嘉善县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项目

项目情况:项目主要内容为重新公布嘉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文件要求,我县重新公布2020年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重新公布内容:

一、区片划分。全县9个镇(街道)均实行统一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二、区片综合地价。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2.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农用地(不含林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综合地价每亩62000元;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综合地价每亩37200元。

3.留村土地补偿费实行保底结算。当按区片综合地价结算时,留村土地补偿费每亩不足14400元时,按每亩14400元结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群体和个人对项目实施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三、公告期限

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4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8879801689

联系人:方先生

电子邮箱:2684312732@qq.com

评估主体: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实施主体:浙江浙地自然资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征集部门:嘉善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07 截止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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