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路150号义乌市交通局,邮编:322000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448410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联系人:陈茂锋 联系电话:13506893256 附件:1.《义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搞)》 2.《义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搞)》起草说明 附件:《义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搞)》.docx 《义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搞)》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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