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现组织对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两年一次的全面清理。我厅结合实际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372 号)要求,现征求大家意见,征求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页面下方留言板留下您的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浙江审计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浙江省审计厅规范性文件清理起草说明 一、清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和《浙江省审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审法〔2019〕8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机关应当每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本次清理是继2021年清理后的两年一次常规性清理。 二、清理范围 本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主要包括我厅2021年全面清理后继续有效和拟修改的15个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以后新增的3个规范性文件,共计18个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3月29日至4月7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法规处向规范性文件责任处室征求清理意见,相关处室分别就相关规范性文件反馈了清理意见。4月11日至5月11日,按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浙江省审计厅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文件制定单位名称 | 浙江省审计厅 | 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 | 总计18件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一、继续有效的文件 (合计13件) | 浙审法〔2010〕88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厅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浙审法〔2011〕15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厅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浙审责〔2012〕69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通知 | 浙审金〔2012〕10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操作规程(试行)》通知 | 浙审外〔2013〕48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意见 | 浙审人〔2018〕78号 |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 | 浙审办〔2018〕10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浙审法〔2018〕124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浙审投〔2019〕6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 浙审办〔2020〕3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审法〔2020〕5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 浙审法〔2022〕38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的通知 | 浙审人〔2022〕109号 |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 二、废止的文件 (合计5件) | 浙审法发〔1999〕92号 | 浙江省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 | 浙审办〔2013〕70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 | 浙审办〔2013〕94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浙审办〔2013〕95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举报中心办事规则的通知 | 浙审法〔2021〕4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注:以上文件列入已废止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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