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修改龙政发〔2022〕3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到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9918029; 2.电子邮箱:faxueyouxiang@163.com; 3. 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219办公室,龙港市司法局,邮编325802。 关于修改龙政发〔2022〕3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龙港市司法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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