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4月3日在https://www.ji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4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财政局,邮编:321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8296082@qq.com。
联系人:倪帅;联系电话:0579-82172251。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