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金东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金东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dong.gov.cn/ ),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财政局,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829608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倪帅      

联系电话:0579-82172251

附件:

1.金东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征集部门:金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03 截止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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