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6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37号)等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修订形成了《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具评审办(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地址:鹤城东路128号210办公室),谕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邹苏君,联系电话:0578-6961766。 附件: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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