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6362.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4月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磐安县财政局;邮编:322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584730581@qq.com。
联系人:陈永刚 ;联系电话: 0579-84883826 。
磐安县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