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办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厅基〔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jhlrx@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李睿希 联系电话:0579-82469586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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