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雅苑街118号环球商务大厦A座三楼320室,邮编:321017。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772410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吕晓萍 联系电话:82581226 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网上公示).doc 《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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