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的合法合理有效,更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及搬家补助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 1.邮箱:31303347@QQ.com 2.电话:13989879599 3.信件: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335号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服务中心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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