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农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等意见的函

各有关市、县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水运管〔2022〕130号)、《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浙水运管〔2022〕11号)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山塘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圩区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地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典型工程进行试评价,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有关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3月8日前通过钉钉、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贾怡,0571-87811164。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185号(浙江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邮编:310000。

  电子邮箱:25269270@qq.cn

  附件:1.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3.《浙江省山塘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4.《浙江省圩区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5. 意见反馈表.docx


 


征集部门:浙江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3-02-27 截止日期:2023-03-08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