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气象局向市司法局报送了《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送审稿)》。现将该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6月17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wzssfjlfc@163.com)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联系人:林贤森,联系方式:0577-88362180(传真)。


附件:1. 《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

           2.关于《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说明.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8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5-18 截止日期: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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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规定的处罚”中称所针对的是违反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条例(草案送审稿)第十六条是规定“打造气候品牌”,并未涉及第二十八条所列违法情形。此外,条例(草案送审稿)现有内...[展开]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20-05-28 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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