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现将拟编制的《2023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县司法局。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573-86117369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39号 邮编:314300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2023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2 2023年度海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海盐县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县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嘉兴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文化嘉兴工程的意见》 | 12月底前 | 2 | 海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 12月底前 | 3 | 海盐县区片综合地价公布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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