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现将《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县司法局。 开化县司法局 2023年1月9日 (联系人:陈姝雯,电话:0570-6521520,邮箱:475460543@qq.com,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北路8号。) 意见反馈: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3/3/10/art_1496889_59038707.html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司法局牵头编制了《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开化水网建设规划 | 县政府 | 县水利局 | 《浙江水网建设规划》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 12月 | 2 | 开化县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 县政府 | 县农业农村局 | 省粮食生产保供最新文件要求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5月 | 3 |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 县政府 | 县资源规划局 | 《城乡规划法》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12月 | 4 | 开化水库工程“富民安居”实施办法 | 开化县人民政府 | 开化县水库建设中心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3年5月 |
关于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的汇报 一、起草背景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县政府需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同时,根据指引要求,目录应当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二、起草过程 1月5日,县府办印发了《关于报送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开政办通〔2023〕1号),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需由县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月20日,县司法局根据各单位报送事项,梳理形成《关于公布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14日,县府办召集县资源规划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进行分析论证。3月16日,县司法局根据龚进升副县长相关意见建议作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关于公布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送审稿)》。3月17日,毛献明县长专题听取了汇报,原则同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 三、主要内容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列入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4项,分别为编制开化水网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中心城区控规、制定开化县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开展开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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