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对《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就业创业工作的补充通知》(温政发〔2019〕5号)进行修订。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联系人:周敬超,联系电话:0577-89090302,传真号码:0577-89090307,邮箱:604762676@qq.com)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doc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15日-5月26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