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我镇草拟了《慈城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6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镇。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7592291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附件:慈城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序号
意见反馈
个人/单位
意见反馈内容
采纳情况
1
匿名
底价2万元以下且履约年限在5年以下的合同,由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发包(招租)方式,改为由三委会联席会议决定发包方式后向社员代表大会通报。
未采纳。原因:通报不能实现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