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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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1 信息来源: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全市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3-82872248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616号6号楼6606室

    邮编:314050


件: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物业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快行业发展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着力破解物业服务管理与发展中的难题和瓶颈问题,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行业发展更健康。现就推动我市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标“中国式现代化”与“两个先行”目标,统筹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物业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推动物业服务向更高的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精细化、优质化发展,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促进物业企业品牌化发展与转型升级,助推物业企业向准公共服务供应商”“城市运营商转型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着力形成“党建领、法治保障、政府支持、基层主导、普惠共享”的城市物业服务业发展新格局为群众提供高品质、人性化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物业行业机制体制更加完善,现代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业市场环境发展不断优化,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积极打造“宜居在嘉,物业最优”的现代物业管理示范城市

——社区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党建统领的主自治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省、市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达到400个。

——物业行业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物业管理人员体制;建立物业费调价、优质优价、菜单式服务机制,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市物业服务专业化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达95%以上,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一批具备高品质物业服务、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品质小区和楼宇

——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不断扩大,形成一批优质品牌物业。全市营收上亿规模企业力争达到15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物业服务业营收突破40亿元。

重点任务

(一)聚焦党建统领,推动基层治理与物业服务融合。

  1.优化基层管理组织体系。理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关系,探索试点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增设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配备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专职人员,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管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打通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督促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2025年住宅小区业委会数量达到1500个以上,不断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服务能力。各地要对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纳入镇(街道)考核,对业委会组建工作推进有力的社区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位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2.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健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基层治理体系。严把业委会人选关,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委会党员比例原则不低于50%,推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议事机制,创新议事协商载体,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小区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部门执法进小区,构建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共治的小区监管机制,形成基层治理合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动“红色物业”提质扩面。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物业管理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挖掘小区各类空间资源,打造“红色物业”党建阵地。健全“红色物业”多方议事机制,共商共议小区事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开展“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形成省、市二级示范体系,不断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擦亮“红色物业”品牌,各地对成功创建省级“红色物业”项目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奖励。到2025年,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全市“红色物业”党建阵地达到1000个,省级、市级“红色物业”项目不少于400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聚焦营商环境,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市场活力

  4.推进物业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和行业监管联动机制,提升全市3A信用企业数。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完善智慧社区(物业)平台功能,采集、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画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及动态跟踪监管,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优胜劣汰。各地对初次评为3A信用的企业给予不低于8万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3A信用的企业再给予不低于3万元奖励,到2025年全市3A信用物业服务企业达20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5.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加快建立行业协会专家库。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结合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合理运用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向业委会提供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参考名录,提高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适配度。鼓励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6.打造规范健全的行业秩序。实施物业领域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物业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加大执法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物业项目的联合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排摸和源头治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健全物业行业运行机制,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

(三)聚焦行业标准,夯实物业服务发展基础

7.完善物业服务基础法治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新形势下对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方向和物业领域矛盾焦点,2024年底前制定出台《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推动立法成果落地,有效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行业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司法局)

  8.建立健全物业费价格机制。2023年底前出台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物业费定价、调整制度,健全前期物业收费管理机制。以物业服务等级及物业服务成本为基础,完善的物业服务市场化价格调节体系,建立服务和价格“菜单式”双向选择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收费监测信息。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价格违法的物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

9.推动物业行业标准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制定物业服务行业团体标准,推进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住宅小区、商务楼宇、行政办公、产业园区等服务等级标准、“红色物业”创建标准、业委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项目全流程管理标准管理等一系列标准指引,逐步满足物业服务领域行业发展的需要,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

  (四)聚焦居住品质,全域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10.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覆盖。进一步巩固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清零攻坚成果,引导鼓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推动专业物业企业与社区合作,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机制,提升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推进专业物业覆盖工作。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优势,发展大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服务与网格管理、治安管理、市政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各地对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接老旧小区管理的,要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考核要求的企业,给予不少于0.25元/平方米的考核补贴,到2025年全市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1.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落实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巡检和养护如实公布物业服务信息,服务合同的履行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将企业的履约与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试点探索物业费物业费“信托制”、第三方承接查验等监管机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推动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开展市级“温馨‘嘉’园”品牌评选活动,对于获评项目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树立“宜居在嘉,物业最优”典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2.提升物业服务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街道、社区与物业企业建立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各类风险防范应对。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组建,制定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及员工应急处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3.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健全维修资金、保修金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嘉兴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嘉兴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完善资金的归集、存储、续筹、使用的闭环管理。进一步优化使用审批流程,畅通紧急维修事项使用维修资金的绿色通道,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绩效。加强资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审计,公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情况。(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审计局)

  (五)聚焦物业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经济新增长

14.“强社惠民”集成改革扩面推进。以强经济、惠民生为出发点,强化社区自我造血功能,统筹集成社区碎片化资源,强化社区资源整合和空间利用盘活社区公共资产、集体资产、闲置资产打造一批标志性强社惠民项目。深化街道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合作,通过实施联合成立强社公司、“社区管理+企业运营”、“大物业管理”等模式,优化社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加快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着力提升一老一小群体服务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国资委、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委

15.支持物业服务转型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多元化经营,扩大物业服务范围。从墙内物业服务向围墙外的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维修、公共车位管理、社区资产管理、网格管理、治安管理、市政服务延伸,从基础的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代办跑腿、房产经济等服务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企业从单一的物业服务经营向“准公共服务”“城市运营服务”拓展,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国资委、市财政局

(六)聚焦企业培育,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16.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化发展支持重点物业服务企业立足主营,创新发展,通过企业重组、国资合作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树立品牌、做大做强,上市发展,打造现代物业服务龙头企业。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减税降费、信贷政策支持力度,在信贷额度、利率上给予优惠,增强物业服务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力争全市营收上亿企业达到15家,上市企业达到2家以上,对新上市企业、规上企业三年营收平均增速超过15%的物业服务企业万元的,给予不低于10万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

17.加强行业人才扶持培养。各地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才,拓展人才发展空间,对于新招录本科及以上人才且服务企业满1年以上的,给予企业一定奖励;支持行业新市民、青年人才享受租房、购房优惠政策;鼓励校企合作,组织开展在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行业技能比赛,最美物业人,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建设局

   (七)聚焦数字化改革,推动智慧物业生态圈建设

18.大力推进智慧住区建设。积极推进建设部智慧住区试点,落地省部合作智慧社区实验室,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住区试点经验。推进打造集物业服务、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为一体的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对接,打通数据壁垒,完善基层数据管理,形成上贯下通的全市物业项目一张网,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效率。到2025年智慧物业覆盖全市小区数力争达到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务数据办、市委改革办)

19.全力推进智慧场景应用。围绕业主所需,着力推进物业服务应用场景应用,2023年全面推行电子投票系统应用,支持开展小区重要事项线上表决活动,支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融合线上线下开展社区服务和增值服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设施设备智慧化管理,完善设施设备动态监测和预警,实现智能化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推进全域智安小区建设,推动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和智能安防小区建设,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务数据办、市公安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地要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全力推进物业服务经济增长。建立健全各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把监督管理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要加强物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切实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优化力量配置,营造工作氛围,各地2023年6月底前要制定出台各项具体扶持政策,在打造企业发展“硬环境”和“软环境”上出真招见实效,大力培育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和品质居住小区典型。

(三)加强工作协同。强化牵头单位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共同承担起促进和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各地要强化部门之前的工作协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物业服务业扶持发展政策落地落实,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四)加强助企服务。完善三服务机制,建立定期企业走访服务,倾听了解企业经营发展遇到的问题困难。借助助企服务员,常态化建立“有求必应”式企业服务,贴心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助企业纾困,推进行业向好发展。

)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和物业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改善民生,提升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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