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特制定《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反馈至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

  联系人:张婵,联系电话:88580223

  电子邮箱:43696803@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603室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附件:

  1.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doc

  2.《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2-15 截止日期:2023-02-24

关于《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月15日-2月2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27条,通过梳理,其中121条意见基本重复,最后归纳为2条意见,分别是关于补贴执行时间和补贴金额的意见:1、有86位市民建议修改育儿补贴执行时间,如改为国家二孩三孩政策发布之日、2022.9.1或2022.1.1等。2、有35位市民建议增加育儿补贴金额,加大补贴力度。

二、意见处理

市卫健委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中规定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该日期为温州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方案出台之日。同时育儿补贴金额是经过我委和市财政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致测算,在现有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补贴支出。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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