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和《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号)要求。我局拟定了《丽水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2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102752153@qq.com; 2、邮件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丽水市民政局; 3、联系人:何良永;联系电话(传真):2090910。
丽水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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