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 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先行市,根据市政府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嘉兴市高质量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9日-2月17日。如对本实施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花园路口616号,邮编:314050,联系电话:0573-82872088)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
嘉兴市高质量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我市将开展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根本目的,强化改革创新、系统集成、规划统筹、数字赋能、共建共享、长效运营,深度融合“温暖嘉”未来社区特色引导型要素,将“一统三化九场景”的理念要求贯彻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群众满意。立足不同地区特色和人群特点,坚持需求导向,将广覆盖、深挖掘的居民需求调研作为工作开展的先决条件,将居民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聚焦儿童友好、老年友好,加强5分钟、15分钟生活圈建设,打造体现社区文化内涵的特色场景,推动形成百花齐放的建设格局。
坚持统筹布局,系统谋划。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配置城市核心要素资源。注重部门协作,统筹制定计划,将未来社区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协同联动推进,集成展现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标志性成果。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并重,强化政策创新集成和落实见效。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积极性,形成政、产、研、金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未来社区建设模式。激发全社会活力,建立串联产业链、打通供应链、统筹价值链的未来社区建设高质量全域推进大格局。
坚持党建统领,改革创新。将党建统领工作贯穿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打造基层治理典范。鼓励大胆探索、迭代更新,不断优化未来社区政策环境,加快构建社区自治载体空间和应用场景。坚持多跨协同,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搭建数字化治理和智慧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各类配套服务功能集成落地。
(三)工作目标。
全域推广阶段。每个镇(街道)申报1个以上省级未来社区创建项目,实现未来社区镇(街道)创建全覆盖。到2023年底,累计创建120个以上省级未来社区,累计建成省级未来社区20个以上、命名市级未来社区50个以上,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温暖嘉”未来社区建设管理模式、长效机制和典范案例。
全面提升阶段。每个城镇社区均按照“温暖嘉”未来社区理念实施建设或改造提升,实现未来社区全覆 盖。到2025年底,累计创建260个以上省级未来社区、覆盖全市60%左右的城镇社区,累计建成省级未来社区50个以上、命名市级未来社区200个以上,通过公共服务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全覆盖,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面深化阶段。在达到省级未来社区标准的基础上,将“温暖嘉”未来社区建设标准全面落实到城镇社区建设管理全过程。到2035年底,“温暖嘉”未来社区理念和标准成为城镇社区新建、改造的普适要求,智慧共享、善治安居的“温暖嘉”未来社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嘉兴社区范本。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领域规划统筹行动。
1.深化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基本单元,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进行全面布局和优化设计,确保专项规划底数清晰、目标明确、配置科学、计划合理、传导有力。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相衔接,建立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的传导实施机制,按未来社区建设要求推动增量居住用地建设开发。
2.制定全域未来社区推进计划。各县(市、区)应及时制定全域未来社区建设推进计划,提出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落实责任主体。重点明确未来社区联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时序,重点关注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全域生活圈服务统筹基础上的养老、托育等配套设施场景缺位情况和完善建议,兼顾挖掘地方文化,明确全域运营和数字化统筹举措等,推动全域公共资源向基层社区下沉。
3.优化未来社区创建设计方案。积极创新未来社区一体化方案编制方式,因地制宜组织设计落地,对争创省级引领型未来社区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编制一体化设计方案,对普惠型未来社区鼓励以镇(街道)为单元,采用集群化、组团式手段组织编制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编制要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和迫切程度,重点针对涉及“一老一小”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的场景进行逐一研究落实,切实提升前期谋划的全局性、科学性。
(二)实施全流程创建验收行动。
4.统筹完善建设标准。坚持示范创建与普遍提升结合,分层分类推进未来社区增点扩面。结合“温暖嘉”未来社区建设标准,迭代优化未来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和验收办法,市级未来社区鼓励做优公共服务,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系统化解决方案,打造全域可见的普惠形态;省级未来社区突出“温暖嘉”未来社区品牌特色,鼓励技术、模式、机制创新,聚焦健康养老、儿童友好、社团活跃等特色主题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树立典型样板。
5.统筹推进增点扩面。各县(市、区)按照到2025年创建省级未来社区覆盖60%左右的城镇社区目标,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对范围内社区进行系统调查排摸,建立未来社区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未来社区建设时序,逐年落实项目计划。在2022年基础上,各镇(街道)每年至少申报1个以上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明确实施主体,编制创建方案。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各县(市、区)风貌办审核后报市风貌办,择优列入省级未来社区创建名单。
6.统筹开展评估验收。对如期完成建设目标、符合建设评价指标的,由所在社区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向所在县(市、区)风貌办提交验收申请,经同意后向市风貌办提请验收。市风貌办按照“机动验收+定时验收”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市级未来社区,经市风貌办初审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省级未来社区经市风貌办初审通过后报省级验收。
(三)实施全过程项目推进行动。
7.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鼓励未来社区“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建筑空间的集成化设计研究及成品化工业生产。进一步简化程序,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集成土地收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审批许可等工作,科学安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鼓励未来社区与未来乡村创建项目多种方式结对,加强创建经验交流、农产品进社区、城乡社区活动联动等。
8.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化部门协同,加快产权梳理整合,联合资规、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在公共服务设施相关的产权统筹、空间共享、设施共用等方面探索联审联建联管,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体育健身、文化服务、交通物流、商业服务、物业服务、智慧安防、社区基层治理等各类配套设施配置。结合全域未来社区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评估,精准定位短板设施、短板社区,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建立城镇社区设施服务评价指数,健全未来社区项目库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库,循环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有序更新,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9.推进投建管运服一体化模式。鼓励开展“设施配套+物业管理+增值服务”的综合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政、产、研、金等多领域的行业优势,形成“政府主导的跨部门协同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研究机构对未来社区软、硬件研发投入持续增长,金融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配套融资机制基本建立”的一体化运营机制。新建类未来社区项目可实行带建设方案和运营方案土地出让,重点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空间位置和产权归属。旧改类未来社区的改造提升方案要重点明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方案和运营方案,鼓励旧改类项目与市政设施建设等项目整体打包,实现长短结合、盈亏平衡。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设施,为未来社区建设运营提供空间和资源。
(四)实施全方位数智治理行动。
10.迭代数字化平台。依托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在全省率先形成统一的城乡房屋编码系统,建立人、房、小区、未来社区关系数据库和未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据库。加快“浙里未来社区在线”重大应用贯通,按照省、市、县、街道、社区、小区的六级协同共建体系,推广通用基础应用和特色公共组件,推进数字社会应用集成落地,建立社区服务运营评价体系,打通社区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开展全域数字化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全省领先的低本高效、共建共享、“标配+选配平台+应用治理+服务”的数字化平台全域推广模式。
11.聚焦民生事项清单。以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需求为重点,打通政府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构建未来社区建设数字基建成果。优先保障省级资源贯通,衔接行业主管部门现有数字应用系统,承接社会事业优质公共服务精准落地,打造一批教育云课堂、社区运动家、未来政务小厅等高质高频应用,让居民真正感受数字化改革成果,走出一条市场化、持续化、便民化的平台建设路径。
12.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党建统领的未来社区治理机制,将党建统领贯穿于未来社区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推动“红色微网格”“红管家”系统等在未来社区中落地实践。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运营企业、物业企业、居民代表参与治理的多方议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线上线下方式,对社区居民自治和公益性活动予以支持。建立有奖有惩的邻里公约,组织开展多维度社区文化活动,建立积分兑换机制,引导形成统一的社区价值文化,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五)实施全周期长效运维行动。
13.加强长效运营监管。将运营思维整体贯穿到未来社区规划建设全过程。构建综合运营体系,加强运营管理、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为社区提供优质服务。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社区运营,充分开展创建前居民需求调研、创建过程居民意见动态征询反馈和验收前居民满意度调研。健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填报“共富指数”,推动未来社区可持续发展。
14.培育市场化主体。鼓励开展线上平台运营,打造高频应用,形成“场景-数字-运营”闭环式服务。培育托幼、养老、社区商业等专项服务运营商,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打造行业品牌企业。培育引入综合集成运营商,明确激励政策,引导房地产、物业企业和地方国有平台通过组建联合体、合资等方式加快转型力度,全市培育1家以上大型综合运营机构。
15.探索组团式经营。探索设施场所集中、空间集约利用,鼓励多社区成片共建共享共治,统筹优化场景服务供给;鼓励与第三方综合集成运营商签订协议,实行“市政服务+物业服务+商业服务”的综合运营模式,开展多片区总承包式、线上线下结合、长周期的运营服务,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利益可持续。推动存量更新,鼓励国有企业组团式参与建设、盘活闲置低效资源,为公服设施配套落地提供基础,支撑社区可持续运营。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风貌办统筹协调全市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组织重大事项和问题会商。各部门加强指导支持,协同开展政策集成和创新。各县(市、区)作为责任主体要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周密部署抓推进。各镇(街道)作为落实主体,要确保谋划、建设、运营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关于未来社区建设的补助资金,发挥省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作用。畅通金融支持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未来社区项目的信贷支持,提供利率优惠,引导基金、保险资金、上市公司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项目的管理运营。对市本级创建成功的省、市未来社区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100万的奖补资金,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县级财政参照执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将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风貌办建立健全动态评价督导制度、月报月例会制度、领导联系制度等;对未来社区建设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开展督办。市政府对工作突出县(市、区)予以表彰。加强项目建设的廉政监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加强共同富裕基本单元联动,形成一批创新性理论实践成果。畅通信息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总结梳理建设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造势,营造高质量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